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3/28 16:17:26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10295 【字体: 大 中 小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类别: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12/3/28 |
备注/文号: | 泉安监〔2012〕36号 |
内容概述: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
附 件: |
-附件1-6.doc |
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非煤矿山
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监局:
现将《泉州市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精神,加强我市非煤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结合《关于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应提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通知》(泉安监〔2012〕1号)要求,现就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应急预案评审的指导工作
1.应急预案评审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进行,评审会议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评审人员应对预案文本进行审查,并检查预案培训、演练、救援队伍及应急保障等情况,提出明确的预案评审意见(评审记录表详见附件1),由参与评审的有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
2.组织评审时,编制单位应现场提交预案编制说明,由预案责任人和编写人员介绍预案编制情况;评审人员经审查点评后,应对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提交书面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3.为方便各地矿山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市安监局已将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应急管理培训证书的有关人员名单附后(详见附件2),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需要聘请其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工作。
二、简化应急预案备案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与部门受理。各矿山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应按要求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3),向受理预案备案的安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齐全的应急预案备案材料(详见泉安监〔2012〕1号)。安监部门负责预案备案的工作人员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准予当场改正,并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全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按要求补齐全部材料后,经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和不符合要求的能容缺的,由企业限时补齐后受理。
2.应急预案形式审查和备案。安监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由负责矿山和危化品监管的科室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要求,分别对矿山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备案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符合的,应及时准予备案登记,并于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4)。
三、明确应急预案的受理报备工作。
1.市安监局指定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技术人员具体受理应急预案的备案申请,联系电话:28679553。各县(市、区)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不同性质类型各选择一至二家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的范本,指导企业抓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同时结合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2.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行业编号+行政区划代码+年份+登记流水序号”共计15个字符(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为16个字符),例如:“WH3505002012001”。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编号为WH,矿山企业行业编号为KS。
附件:1.《应急预案评审记录表》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流程》
6.《市、县两级行政区划代码》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预案 评审备案 △ 通知 |
抄送:市政府陈灿辉副市长、傅春添副秘书长。 |
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3月28日印发 |